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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药品存放管理及使用制度
时间:
2019/05/12
作者:
点击: 次
1、遵循安全便利的原则,管好用好化学药品,增强安全意识。
2、化学药品分类存放在专用药品柜内,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强腐蚀品不得混放,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。
3、专人管理化学药品,建立化学药品台账。药品领用或购进后及时验收、记账,使用后及时消账,不外借(给)药品。定期检查化学药品的使用情况。
4、试验药剂容器都要有标签,分装药品应注明名称、规格、浓度。及时更换字迹不清的标签,不准使用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,并要进行妥善处理。长期不用的药品,应放到药品储藏室,统一管理。
5、化学药品盛装容器应封闭,防止漏气、潮解。见光分解的化学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,对化学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。
6、化学药品储藏室(橱)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;实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、易爆物品,有火源时,不能离人。
7、合理确定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量,且包装容器应密封性好,应避光、防火和防电;遇水分解或燃烧、爆炸的药品禁止储存在潮湿的地方。
8、剧毒、放射性药品及其他危险品需单独存放坚固、保险的药品柜中,由双人双锁专人管理,严格执行领取使用登记制度。
9、定期检查危险化学药品,防止因变质、分解造成自燃、自爆事故。对存放剧毒物品的容器、废料、废渣及废液按规定妥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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