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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学校2019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

时间: 2019/05/16   作者:   点击:

各相关单位:

根据湖南省教育厅《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专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工作要求

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,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,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好本次自查自纠专项工作。建立、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,以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的各类安全隐患为抓手,以防范遏制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,掌握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1、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专门队伍,对各自管理的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排查,本次检查除危险化学品安全外,还应重点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、仪器设备与操作安全、实验动物安全、消防安全、水电安全等方面,具体检查内容详见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19)》的检查项目与检查要点。要求对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排查。

2、各相关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,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,做好整改记录,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,并按期复查。各相关单位要完善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档案,形成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、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。

3、各相关单位提交自查自纠报告(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科研实验室概况、自查自纠情况、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、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等),并于516日下班前由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,报学校资产处办公室(思源馆116,联系人:陈势,电话:84617708,并提供电子版材料,发送至邮箱53614339@QQ.com)。

4、学校成立科研实验室安全抽查工作组,由段美娟副校长任组长,资产管理处、保卫处、科技处、科研平台管理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,于517日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现场抽查,具体分组及分工如下:


第一抽查小组

组长:欧阳中万

成员:邬克彬、杨丽君、解力


检查单位及区域:

农学院:第一教学楼、第四教学楼、第五教学楼、苎麻研究所、油料研究所、水稻研究所

动科学院:二教学楼、动科楼

科技创新平台:生命科学楼

第二抽查小组

组长:李家福

成员:蔡鑫萍 张旭文、王志丹

检查单位及区域:

动医学院:第三教学楼、动医楼

园艺园林学院:第十一教学楼北楼、食用菌研究所、柑橘改良中心、工科实验楼

生科院:第十一教学楼南楼

第三抽查小组:

组长:陈光辉

组员:刘南海、王莹、龚迪

检查单位及区域:

资环学院:第八教学楼北楼、环保楼

工学院:第八教学楼南楼、老派出所

食科院:第十四教学楼

理学院:第十五教学楼

植保院:第十六教学楼


学校此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将书面上报教育厅,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,及时整改,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。


湖南农业大学

2019.5.14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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